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办公设备及其他教学设备采购工程(第三次)

发布时间:2025-06-25 16:56:01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办公设备及其他教学设备采购工程第三次(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01- 511600-04-01-753139】FGQB-00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省市预算内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办公设备及其他教学设备采购工程(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2401-511600-04-01-753139】FGQB-00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

2.2 建设规模: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办公设备及其他教学设备采购工程,其中,办公设备部分主要包括办公用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A4打印机、碎纸机、保密碎纸机、A4打印复印一体机、A3打印复印一体机、传真等:其他教学设备部分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彩色激光打印复印机(或喷墨打印复印机)、黑白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半自动翻页书刊扫描仪、移动会议屏、教学一体机、智慧屏幕、教学互动云屏(86寸)、教学互动 云屏(65寸)、教学一体机等设备。

2.3 标段划分:办公设备及其他教学设备采购共 1 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办公设备及其他教学设备采购(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验收及后续服务等),直至达到验收合格及完成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2.5 交货期:项目总履约时限为50个日历天,其中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限为40个日历天、整改及验收合格时限为1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对制造商资质 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0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  已完成 或新承接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 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设备业绩。(①提供业绩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业绩对应项目不低于100万元的税务发票复印件、合同内容供货证明材料(或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②日期的认定以供货证明材料(或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评判标准)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  已完成 或新承接正在供货) 不少于      1  3 个) 个类似项  。类似项 目是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 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 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626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 ·  广安市(州))(网址:https://gasggzy.cn/ —“ 电子交易平台登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 773  1 

    编: 638000

  人: 谭先生

   话: 0826-2551868

      /

电子邮件: /

      /

开户银行: /

      /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邮    编: 638000

  人:陈女士

     话:139826767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6 25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 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 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 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 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