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二标段)深化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5 17:55:36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二标段)深化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23】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业主,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及县级配套资金、贷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23】2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康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竹都大道、画眉竹街、花园西街、花园北街、花园南街、花园东街、绵竹路、龙湾路、罗汉竹路、佛肚竹路、晶竹路、金融路、城西路、竹海路一段、泽鸿路、杨家滩路、翠竹路17条道路雨污分流、道路改造、景观打造、消火栓设计、电气设计等进行基础设施改造。
  2.2建设地点:宜宾市长宁县。
  2.3投资金额及来源:对上争取及县级配套资金、贷款资金。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项目所涉的深化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相关报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报审工作、提供施工招标清单、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5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且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该业绩可以是:1、独立签订的设计合同业绩;2、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包含的设计服务业绩(需明确投标人承担了设计服务)3、工程总承包等其他类型合同中包含的设计服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26 00:00 至 2025-07-01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17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