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 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JL1~JL4标段
发布时间:2025-06-05 14:30:13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G0611 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JL1~JL4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G0611 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0611 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42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0611张汶高速四川省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9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JL1~JL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自四川省若尔盖县红星镇折物村,接甘肃省拟建的G0611张汶高速赛尔龙至郎木寺段,止于松潘县川主寺镇以北的黄胜关村附近,接拟建G0611张汶高速川主寺至汶川段。路线全长178.797公里,桥隧比27%。全线设置红星、花湖、阿西、若尔盖、若隆嘎、年朵坝6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红星、花湖、阿西、若尔盖、若隆、年朵坝6条互通连接线,共长7.994公里。项目全线处于3000m以上高原海拔地区。
2.2 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年朵坝互通段134.624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年朵坝互通至终点段44.173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互通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3 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限
2.3.1招标范围
JL1标段起讫桩号:
路基桩号:K0+000-K51+720;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房建、收费大棚、其他:机电工程土建部分及1号预制梁场(除机电工程施工承包人承担的工程内容以外的部分)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路面、交安桩号:K0+000-K91+500;范围内路基、R路面、桥梁、隧道、R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房建、收费大棚、其他: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房建及收费大棚桩号:K0+000-K182+160;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房建、收费大棚、其他: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1号梁场桩号:K0+000-K91+000范围内的1号预制梁场内梁体预制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JL2标段起讫桩号:
路基桩号:K51+720-K91+500;范围内的R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房建、收费大棚、其他:机电工程土建部分(除机电工程施工承包人承担的工程内容以外的部分)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JL3标段起讫桩号:
路基桩号:K91+500-K151+600,路面、交安桩号:K91+500-K182+160;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R隧道、R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房建、收费大棚、其他:机电工程土建部分及2号预制梁场(除机电工程施工承包人承担的工程内容以外的部分)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路面、交安桩号:K91+500-K182+160;范围内的路基、R路面、桥梁、£隧道、R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房建、收费大棚、其他: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2号梁场桩号:K91+500-K161+806范围内的2号预制梁场内梁体预制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JL4标段起讫桩号:
路基桩号:K151+600-K182+160;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房建、收费大棚、其他:机电工程土建部分(除机电工程施工承包人承担的工程内容以外的部分)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2.3.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4 个标段,标段号为 JL1~JL4 。具体标段划分、对应施工标段、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见 本公告附表一 。
2.3.3机构设置
R JL1、JL3、JL4 标段分别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分别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 个,按二级监理机构设置。
RJL2 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
2.3.4监理服务期限
R JL1、JL3、JL4标段:施工准备期 1 个月,施工期 48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R JL2标段:施工准备期 1 个月,施工期 36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R JL1~JL4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存在本公告第3.4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施工监理标段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各施工标段总承包单位见本公告附表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https://ggzyjy.sc.gov.cn/)的注册网员;于2025 年 6 月 6 日00 时00分至2025 年 6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R 可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https://jtj.abazhou.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R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 R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R (3)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 标 保 证 金,投标人应于 2025 年 6月 30 日 10 时00分~ 10时 30分将银行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至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R(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本项目仅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R 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R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 以及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https://jtj.abazhou.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R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https://jtj.abazhou.gov.cn/) 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 R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人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 R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R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 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R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https://jtj.aba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2)远程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系统进入异议倒计时时间内,点击“开标异议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 )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崇列街25号
电 话:0837282181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达扎寺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41161864
邮政编码:624500
传 真:/
R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3204号
R邮政编码:610095
R联 系 人:王先生
R电 话:028-832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