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6 16:22:00 来源: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绵阳市安州区乡镇安置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 绵阳市安州区乡镇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标段)勘察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绵阳市安州区乡镇安置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7-510724-04-01-847575】FGQB-01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盛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盛泰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7-510724-04-01-847575】FGQB-01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州区秀水镇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7845.92平方米,拟修建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以及配套道路建设,包括路基、路面、交安设施、给排水、照明、电气等其它附属工程。预计基坑支护工程及降水工程施工造价350万元。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勘察(勘探、取样、试验、岩土设计、边坡设计、基坑支护与降水设计、地基与基础处理设计、测量、初勘、详勘、补勘等)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工作,且满足第三方图纸审查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下发的勘察任务书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上述①和②的资质满足其一即可。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工作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的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7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盛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创业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加速器1号楼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816-616660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222号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8-2675751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2025-05-26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