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蓝光·芙蓉天府四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发布时间:2025-05-08 09:32:07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川发蓝光·芙蓉天府四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川发蓝光·芙蓉天府四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018-511421-70-03-295316】FGQB-0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仁寿蜀润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仁寿蜀润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仁寿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511421-70-03-295316】FGQB-0219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天府仁寿大道以东,仁寿大道以北

2.2 工程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8982.2平方米,约58.4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1716.8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68001.2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1866.23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为3066.8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2766.88平方米;计容面积为300.0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8782.5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一期(即北区) 829 个日历天,其中展示区 210 个日历天;二期(即南区) 824 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设计:除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通讯网络公司、供配电(外线)公司负责的设计外,投标人应完成本项目(含展示区)整体移交与集中交付前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配合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外,如项目周边局部或整体打造等)的所有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施工: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投标人应完成本项目大区及展示区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配合工程的所有施工,直至集中交付前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合工作完成,且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

(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 应具有)。

3.1.5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 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证书;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证书。

3.1.6 财务要求:

近三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可不提供相关资料,只出具相关承诺,在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前由招标人核查,核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核查存在亏损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设计资质

近年(2022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设计内容至少应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

近年(2022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位提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0509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 ),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03 09  30  ,地点为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仁寿蜀润置业有限公司 

   址:眉山市仁寿县川发芙蓉天府项目商业街16栋2楼

  人: 李女士  

    话: 028-85325906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1 栋 1 单元 9 层

  人: 张先生  

   话:028-81585263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