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标段

发布时间:2025-05-06 17:38:00    来源: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4〕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高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高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4〕1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德正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拟改造万华大道、金桥大道、君乐路、誉丰路、刘庙路、金茂路、农林路等DN300-DN500供水管网约15km, 改造DN100-DN600再生水管网约15km,改造DN300-DN600排水管网约25km,同步改造4m*5m箱涵(约800m)、原加压设施、流量计、阀门、检测设施、积水井、输水泵等附属设施。改造后供水管网输送规模达到26000吨/天,再生水管网输送规模达到25000吨/天;

2.3 总投资:20000万元;本次勘察设计最高限价为 185 万元;

2.4 招标范围:需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勘察包括全部地形测绘、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勘察须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关于勘察报备、验收等相关要求),满足各阶段成果要求及配合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及审查,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通过施工图审图(含图审费),满足各阶段成果审查并配合施工单位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及业主要求;

2.7 资金来源:对上争取及地方配套;

2.8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勘察单位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项目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 家,其中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0709:002025-05-13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27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m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眉山高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址: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编:620010

联 系 人:邹老师

    话:028-38180029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正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二段60号

    编:620000

联 系 人:底老师

    话:028-37636644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2025-05-06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