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8 17:26:41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七号食堂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七号食堂 (项目名称)已由 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发函【2024】3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南交通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通过申请国家投资和学校自行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投资70%和学校自行筹措30% ,招标人为 西南交通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教育部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教发函【2024】33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内。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七号食堂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75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食堂、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
2.3设计周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达到施工图审查要求);
2.4招标范围: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七号食堂建筑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犀浦校区七号食堂,总建筑面积约14758㎡(含地下建筑)。具体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自控工程、总平工程、厨房工艺等。本项目总投资约116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按9300万元计算。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的新建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不含住宅类建筑,设计内容至少应包含施工图设计)。注: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2021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的新建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不含住宅类建筑,设计内容至少应包含施工图设计)。注: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29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6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南交通大学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133号
邮 编: 611756
联 系 人: 黄老师
电 话: 028-66367833
传 真: 028-66367322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 号福年广场T1栋27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袁女士
电 话: 028-86610077-55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0月2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相关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