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李庄悦榕鸿居度假酒店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 20:54:35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悦榕鸿居度假酒店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3-511502-04-01-403202】FGQB-006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3-511502-04-01-403202】FGQB-00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对李庄古镇悦榕鸿居度假酒店(月亮田G区和H区片区、古镇核心区的 大夫第可颐园片区)进行改造提升,建筑面积约为16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室 内改造提升、环境改造、总图管网改造以及机电安装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改造。
  2.1.3设计期限:12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2.1.5 招标范围:室内精装修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因室内精装修设计引起的建筑隔墙调整、结构构造柱设计(不含对原有建筑及主体结构的调整);景观概念设计、景观方案设计、景观初步设计;户外标识方案设计、室内标识方案设计;艺术品概念设计及方案设计;机电系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弱电智能化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最终以招标人确定范围为准)。
  2.1.6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2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装饰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单项合同装饰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至少一个)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9 00:00 至 2024-11-04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