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3 22:03:16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李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翠发改发(2024)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李庄古镇景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4)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翠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1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对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栗峰山庄)和社会所(门官田)旧址省级文保单位进行保护提升活化利用,面积约10476平方米,其中展陈约3000平方米,数字化利用约1000平方米,沉浸式体验约2000平方米;对古镇内奎星阁、张家院子进行活化利用,面积约3170平方米;对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约7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管网、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约54450平米,进出道路约15550平方米。 2.1.3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设计标段。 2.1.5 招标范围:包括文物保护维修、环境整治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物保护维修和环境整治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景观和概算,涉及内容包含本体修缮约10500平方米;对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约56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历史保护与提升、管网、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约41000平米,进出道路约15000平方米(含概算)。(工作内容及范围以业主要求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 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24 00:00 至 2024-07-29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13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