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文化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新科技孵化园区配套用房装饰工程

发布时间:2024-03-19 11:26:25    来源: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高新区文化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新科技孵化园区配套用房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高新区文化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新科技孵化园区配套用房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高新开委项〔2022〕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高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业主自筹、融资资金、拟发行政府专项债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高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22〕1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本次施工范围为创新科技孵化中心5#楼8~13层非核心筒位置,面积约为:4369平方米,使用功能:办公场所。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要求达到的质量、功能要求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在 400 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3月20日 至 2024年03月24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4月09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高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0833-239202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马街道40号附11号1栋1层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邓女士

 电    话: 028-8765899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03月1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6-511199-04-01-6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