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新区滨江C组团天原片区TD-C-04-07(a)地块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20:23:08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三江新区滨江C组团天原片区TD-C-04-07(a)地块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8-511599-04-01-920351】FGQB-015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三江景盛城市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三江景盛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三江新区
   2.2建设规模:三江新区滨江C组团天原片区TD-C-04-07(a)地块项目,建设净用地面积约20161平方米(约30.24亩),容 积 率:不大于2.0,建筑高≤60米,建筑密度≤45%,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面积约为5.53万平方米(地上面积约4.03万平方米,地下面积不超过1.5万平方米),其中剧院约4000平方米,场景体验空间约1500平方米,商业街区约12000平方米等,原保留建筑约1000平方米,规划配套用房、附属商业用房、停车场、道路、人防、景观设计打造等,项目工程费用约2.02亿元。
   2.3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标准规定,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配合完成报规报建工作,达到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并提交初步设计相关文件。设计文件需符合报规各项规定,满足概算清单编制要求,并到达初步设计阶段图件要求。
   2.4计划工期:自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0个日历天,按设计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满足EPC 概算清单编制要求);第一阶段(概念方案设计)完成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历天内;第二阶段(方案设计)完成日期为第一阶段成果确认后30个日历天内;第三阶段(初步设计)完成日期为第二阶段成果确认后25个日历天内;各阶段成果标准详设计任务书。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类项目的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2 09:00 至 2024-01-18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04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4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