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主线收费站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段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1-03 09:56:2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

主线收费站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244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四川省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成都三环路至第二绕城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689号)批准。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线收费站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里程全长 136.124 公里,桥梁总长 39444 米/99 座,互通式立体交叉 23 处(其中枢纽 7 处)。路线起于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止于乐山辜李坝,主线里程长127.622公里。另建乐山城区过境复线,起于棉竹北枢纽互通跨青衣江大桥西侧桥台,止于符溪北枢纽互通,里程长8.502公里。其中主线分为三段:三环路至主线收费站段为城区连接线,主线收费站至青龙场为新建线,青龙场至乐山段为原路加宽。

主线收费站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段(K4+340-K27+000 13 座主线桥梁及 4 座互通式立交(绕城枢纽、机场互通、牧华路互通、正公路互通)组成,桥梁长度共计 17.8675 公里,具体为:绕城高速跨线桥(桥梁长度1323.6米)及匝道桥5座、第一绕城至机场互通段主线桥(桥梁长度 600 米)、机场互通主线桥(桥梁长度 1115.5 米)及匝道桥9座、机场互通至民大路段主线桥(桥梁长度 1103.7 米)、物流大道段主线桥(桥梁长度 4304.5米)、牧华路互通主线桥(桥梁长度 1864.3 米)及匝道桥6座、牧华路至正公路段 1 号主线桥(桥梁长度 848 米)、牧华路至正公路段 2 号主线桥(桥梁长度 1320 米)、正公路互通主线桥(桥梁长度 1358.7 米)及匝道桥9座、正公路至第二绕城主线 1 号桥(桥梁长度 154米)、正公路至第二绕城主线 2 号桥(桥梁长度 1238 米)、正公路至第二绕城主线 3 号桥(桥梁长度 244.5 米)、正公路至第二绕城主线 4 号桥(桥梁长度 1088 米)上述桥梁均为钢结构桥梁。其中,35m跨径以上主梁采用钢箱-钢板组合梁,35m及以下跨径统一采用密梁式型钢组合梁,全线下部结构均为预应力钢箱混凝土盖梁和钢管混凝土桥墩,每根桥墩对应一根桩基础。

2.2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路段中主线收费站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段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2米,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主线收费站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第三方检测服务。

2.3.2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线收费站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段(桩号为K4+340-K27+000)第三方检测服务,检测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应检项目中未包含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中的检测项目,主要项目包括:土工合成材料、钢绞线与锚具、夹具、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桥梁、交通安全设施(除安装外)等,满足检测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具体检测内容及数量详见报价清单(工程量为参考数据,实际数量以委托人签认的数量为准)。

2.3.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号:JC2、JC3招标标段划分与相关标段对应关系详见附表一

2.4检测服务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测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检测单位在签订合同后立即进场开展检测工作至施工完成,并须满足施工方实际施工进度要求。若因施工方实际施工工期延长或提前,则相应的检测工作随之延长或提前。检测单位应考虑项目工期长、里程长、作业点分散及及分阶段检测等对人员和设备的安排以及对检测费用的影响。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参加 2 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 本次招标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标段回避”的原则,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均不能参加该检测标段投标,否则,该标段的投标无效回避单位详见附表二。即:

1)如果检测单位在本次招标的检测标段中已承担该标段范围内的材料供应商或施工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外委检测单位

2)如果检测单位在本次招标的检测标段中与已承担标段范围内的材料供应商或施工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外委检测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  1  4 00:00至 2024  2  2  日上午10:30,按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电子文件。

方式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s://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电子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4.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4  2  2 日上午 10:00-10:30 (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4 2  2 日上午 10: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发布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10 万元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采用现金形式。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资料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2)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各投标人须提供单独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为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1栋3楼

 话:028-65775716           

 编:610041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413

 

附件: 招标公告(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