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8 14:22:3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电子科技大学永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及管网)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电子科技大学永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及管网)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电子科技大学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校招标函〔20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电子科技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学校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电子科技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电子科技大学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校招标函〔202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永宁园区;
2.2项目概况:永宁园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东外环路以北,天王路以东,永宁大道以南地块,距离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约 1.5 公里,占地面积约516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44万平方米。其中学校建设区域占地面积约398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9.8万平方米:温江政府建设区域占地面积约118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4.2平方米。道路长度约为2400米。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学校建设区域(占地面积约398亩)的道路工程、围墙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消防)、桥涵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力通道及通信工程等系统及配套工程。该工程预计总投资约60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通过学校自行筹措解决。
2.3设计工期:总周期150日历天,方案及初步设计10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本招标项目涉及的道路工程、围墙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消防)、桥涵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力通道及通信工程、BIM、安全设施设计等系统及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后续服务:至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应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市政道路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书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至少1个的【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应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2月09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29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电子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电子科技大学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邮 编: 611731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28-6183008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18 号 6 楼
邮 编: 610073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28-61363972 028-61363971-805/899
传 真: 028-87621112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12月0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