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天伺服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16 13:48:2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航天伺服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初步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航天伺服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天科资[2023]3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航天烽火伺服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航天烽火伺服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天科资[2023]39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航天伺服制造基地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新华大道一段599

2.2规模及投资额:一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61689.38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权证为准),新增(改造)建筑面积共计9.26万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5.56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3.70万平方米。工程建设总投资约3~4亿元(不含土地及资产购置费)

 

2.3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方案、投资概算(含概算编制)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详见发包人要求的服务需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标段划分:初步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或工程建设总投资不少于3亿元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无资格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0月17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航天烽火伺服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长安路198号

 邮    编: 611100

 联 系 人: 陈先生、罗女士

 电    话: 028-82794784、028-827932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7号商鼎国际大厦1-1-2106

 邮    编: 100045/610041

 联 系 人: 肖旭

 电    话: 028-85569297

 传    真: 028-87467920

 电子邮件: xiaoxu01@sinochem.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10月1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