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9-14 17:08:32    来源: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隆昌市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隆昌市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隆发改农贸〔2021〕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昌市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隆昌市乡村振兴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隆发改农贸〔2021〕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隆昌市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隆昌市相关镇(街道)。

2.3、招标范围:

2.3.1、设计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3.2、施工总承包: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善人居环境、完善路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并审查通过;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8 投资额:本次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约为5162.18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9    15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内江   市(州))(网址: http://ggzy.neijiang.gov.cn/ —“登录”—“ 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10   19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话:0832-5923081 

       真: / 电子件: /  

      址: 内江市隆昌市

 

8. 联系方式

人: 隆昌市乡村振兴局

   址: 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东街64号

   编: 641000

人: 李先生

   话: 0832-5925881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址: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编: 641000

人: 刘先生

   话: 0832-2121778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3   9  14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招标)内江_招标文件_NJLJ-2023146.ZBJ2023-09-14 17:04:22
2招标文件封面.pdf2023-09-14 16: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