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8 12:11:15 来源: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遂宁市安居区凤凰新城地下管廊建设项目(安居大道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安居大道附属配套)(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凤凰新城地下管廊建设项目(安居大道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安居大道附属配套)(项目名称)已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安发改【2022】53号、遂安发改【2022】60号、遂安发改【2022】1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遂宁市安居区凤凰新城地下管廊建设项目(安居大道附属配套):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安居大道附属配套):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安发改【2022】53号、遂安发改【2022】60号、遂安发改【2022】17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①遂宁市安居区凤凰新城地下管廊建设项目(安居大道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城区;②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安居大道附属配套):遂宁市安居区。
2.2 建设规模:①遂宁市安居区凤凰新城地下管廊建设项目(安居大道附属配套):全线路灯灯杆(不含基础)、标志牌、监控设施及信号灯、智慧化公交站台、环境提升整治等内容;②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安居大道附属配套):污水管顶管约2.5KM、两座桥梁改造、全线路灯灯杆(不含基础)、标志牌、监控设施及信号灯、智慧化公交站台、外围绿化景观及景观节点、安白路节点等内容。
2.3立项投资额:①遂宁市安居区凤凰新城地下管廊建设项目:33700万元;②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400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33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项目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9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登录”—“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西段西城二期棚户区15栋一、二层商铺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825-85227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熙悦时代中心6号门7楼、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
邮 编:610000、611830
联 系 人:郑女士、张女士
电 话:028-86669985、028-8761699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6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