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216工程(成都)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29 11:58:34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公安厅216工程(成都)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公安厅216工程(成都)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投资(2022)5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公安厅 , 建设资金来自 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公安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22)5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北星大道西侧。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04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6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388平方米,主要为业务技术及教学训练大楼、综合训练馆、备勤用房、食堂及附属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13311平方米,主要包括设备用房、地下停车库(含人防工程)等。配套建设门卫室、消防控制室等公共服务用房、总图工程及附属设施。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4招标范围:①勘察: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需的全部勘察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始地形图测绘、施工控制点(基准点)制作、初勘、详勘、施工勘察(如需)、补勘、超前钻探(如有)、持力层检验(如有)、岩土工程设计(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施工降水等),以及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等工作。②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必须满足报送发改委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合格、BIM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含)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项目类型包含勘察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含)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项目类型包含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等)。注:已完成项目是指至少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职务已完成1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含)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项目类型包含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等)。注:已完成项目是指至少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3月30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4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公安厅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徐老师

 电    话: 028-8630149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27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28-86610077-51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3月2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