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土建施工LJ4~LJ9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16:51:01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土建施工LJ4~LJ9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以(川发改基础[2018]43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项目法人为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初步设计经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0]843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许可建[2021]号128号文批复,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法人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土建工程LJ4~LJ9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主线段起于南充市高坪区东观镇白鹤桥,与南大梁高速公路对接,止于成都绕城高速螺蛳坝枢纽互通,路线全长215.697公里。
主线设置桥梁25832.708米/148座,其中特大桥5723.34米/4座,大桥15687.085米/61座,中桥3953.263米/63座,小桥469.02米/20座;设置隧道10469米/9座,其中特长隧道3832.5米/1座,长隧道3315.5米/2座,中、短隧道3321.0米/6座;新建或改造通道及涵洞共计835道;设置互通式立交24处(其中枢纽互通8处),其中原位改扩建互通15处,新增互通6处,移位新建互通3处;设置分离式车行立交45处,天桥55座。
2.2技术标准
主线起点至韩家湾段(30.350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0米;韩家湾至清泉段(166.621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清泉至终点段(18.726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双洞八车道隧道建筑限界18.25×5米,双洞六车道隧道建筑限界14.5×5米,既有隧道改建段双车道隧道建筑限界12.25×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或二级公路标准。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
2.3路面主要结构形式
改性沥青马蹄脂SMA-13上面层+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下面层+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级配碎石垫层。
2.4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及工期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土建施工LJ4~LJ9标段招标,包括标段范围内路基、桥涵、隧道、互通、路面、绿化等。
(2)标段划分及工期:本次招标共计6个标段,标段的起讫桩号、工程规模要求见附表(工程量仅供参考,准确数量以设计文件为准)。本项目各标段工期均为36个月(其中路基土建阶段工期目标为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指养护期),质量保修期60个月(其中绿化工程无质量保修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由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且加盖基本账户开户行的单位章或业务专用章)。
(2)LJ4标段: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LJ5、LJ6、LJ7、LJ8、LJ9标段: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查询的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注: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仅限投标人工地试验室)为合作关系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关系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2020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3.1.3业绩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工程项目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LJ4 (1)完成单个标段(主线)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1个及以上(满足本项的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指在单个标段内须同时包含路基、SMA沥青砼路面的土建工程项目);
(2)完成至少1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桥梁结构形式为斜拉桥或悬索桥)施工;
(3)完成至少1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施工;
(4)完成至少1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涉铁路(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施工。
LJ5、LJ9 (1)完成单个标段(主线)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1个及以上(满足本项的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指在单个标段内须同时包含路基、SMA沥青砼路面的土建工程项目);
(2)完成至少1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涉铁路(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施工。
LJ6 (1)完成单个标段(主线)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1个及以上(满足本项的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指在单个标段内须同时包含路基、SMA沥青砼路面的土建工程项目);
(2)完成至少1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桥梁结构形式为主跨跨径不小于100米连续刚构桥,且桥梁总长不低于1000米)施工。
LJ7 (1)完成单个标段(主线)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1个及以上(满足本项的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指在单个标段内须同时包含路基、SMA沥青砼路面的土建工程项目);
(2)完成至少1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
(3)完成至少1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涉铁路(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施工。
LJ8 (1)完成单个标段(主线)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1个及以上(满足本项的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指在单个标段内须同时包含路基、SMA沥青砼路面的土建工程项目)。
注:
①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指包含路基、桥涵(如有)、隧道(如有)、SMA沥青砼路面的项目;
②桥梁、隧道工程可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合同的项目;
③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涉铁路(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施工可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合同的项目;
④桥梁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以长度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桥梁数据为准;
⑤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
⑥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具有母子关系公司,业绩不能互用。如涉及企业分、合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⑦本次招标项目业绩须是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总包已建”项目。
3.1.4信誉要求((1)~(3)项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查询的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第(4)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
(4)在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每个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每个标段应满足对应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即为 1 个牵头人加 1 个成员方;
(2)资质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均应满足本公告第3.1.1项(1)、(3)目要求以及(2)目中对应标段要求;
②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由牵头人派驻,且应满足本公告第3.1.1项(4)目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财务均应满足本公告第3.1.2项的财务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业绩满足本公告第3.1.3项对应标段业绩要求,成员方业绩满足本公告第3.1.3项对应标段(1)目业绩要求。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的信誉均须符合满足本公告第3.1.4项要求,且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级别以联合体各方中最低的为准;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同时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参加其他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允许投标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B级、C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2)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获得2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同一单位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最多只能出现在两个标段中,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对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包括同一单位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允许投标数量及中标数量以各自信用评价等级对应数量为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个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个信封采用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 年 9 月 25 日 00时 00 分至2021年 10 月 25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免费匿名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1)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参考资料。
(2)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组织。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5 日09时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于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8:00 时~9:00 时(北京时间)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按每个标段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金额为3000万元的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9.1.2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汇总表中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监督部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电话:028-85525314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成都市交子北二路17号
电话:028-61887330
传真:028-6188733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582号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人:李先生 王女士
电话:028-84727187
传真:028-84727187
网址:www.cngs3w.cn
2021年 9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