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5 11:05:00 来源: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旺苍县盐河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县盐河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发改【2020】2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为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旺苍县盐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20】27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建设地点:旺苍县盐河乡盐河村一组肖家窝。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盐河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设施,处理规模400吨/天,新建污水管网2760m,以及地面硬化、室外供电系统、室内供排水系统、围墙、出入口等配套设施工程。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3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及后期服务、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无要求。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含 2 家);
3.2.2牵头单位应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由牵头单位负责投标报名,递交保证金等工作。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6日00时 00 分至 2021 年 6月30日23时59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C 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旺苍县盐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青山村1组139号
邮编:6282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80162881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01-1104室
邮编:610000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28-86259836
传真:028-86259836
2021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