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社会【2013】10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社会【2013】100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1030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与嘉陵江路交汇处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
2.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341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9200万元。
2.3工期要求:勘察 15 日历天;设计 5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等内容}。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即勘察设计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2011年以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至2013 年 12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B单元1009)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4.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1 月 6 日 09 时00 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德阳市泰山南路801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汪老师 张老师
电 话: 0838-2604055
传 真: 0838-2604055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B单元1009号
邮 编: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028-85246996
传 真: 028-85246996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