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评标专家郑军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9:50:32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经调查核实,评标专家郑军(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0122689)在参与四川省蓬溪船山灌区工程蓬船干渠土建及安装施工项目评标时收受投标人的财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六条,对郑军给予警告,处28000元罚款,取消郑军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按照《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30项规定“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记12分”,记评标专家郑军负面行为积分12分,调整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