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7 19:21:4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川建评告〔2026〕1号)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6年1月4日,评标专家王杨福(证书编号:51013778)在参与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过街天桥项目评标时,存在“确认参加评标后,未及时请假,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上”的行为,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一类第1条规定的负面行为。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王杨福的负面行为记1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