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眉山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评标专家周文强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18:33:43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5年7月29日,评标专家周文强(证书编号:511817065)参与北斗镇2025年第一批一定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二条“职业规范”第14点“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周文强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