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9 15:20:0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5年9月15日,评标专家阳信英(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150271)、滕德琴(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1551025)、高仲(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1552535)、卫高星(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0171856)、郭世彬(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0516847)在五粮液产业园B区智慧工厂项目施工标段行车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评标时,存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职业规范第7条“不认真准确填写或未完整提交评标报告”和第20条“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影响评标结果”的负面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阳信英、滕德琴、高仲、卫高星、郭世彬的负面行为分别记6分,并禁止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