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评标专家李智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2-01 17:25:13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3年12月25日,评标专家李智(证书编号:510133143)在参与高县嘉乐镇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确认参加评标后既未请假也未到场参与评标的行为,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中第一类第2条“确认参加评标后因故不能出席,未及时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评标”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一类第2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李智的负面行为记1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