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评标专家李勇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1-24 19:13:07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3年2月1日,评标专家李勇(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0156371)参与二道溪绿化工程(一期)标段评标,存在禁止评标期间仍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的行为;同时,在调查过程中,评标专家李勇全程不予配合调查。违反了《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6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第26条“拒不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调查取证”及第27条“拒不执行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李勇的负面行为分别记9分、12分和12分,共计33分,并按照第三十条规定,决定将其调出综合评标专家库。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