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1 18:06:1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5年8月7日至8日,评标专家彭永庆(证书编号:510133829)、宋鹏昆(证书编号:510133824)、吴艳欧(证书编号:510135425)、项伦松(证书编号:510170073)、何波(证书编号:510131185)、冯占米(证书编号:51013629)、陈倩(证书编号:510198202)在参与阿坝县2025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激励补助项目评标时,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错误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彭永庆、宋鹏昆、吴艳欧、项伦松、何波、冯占米、陈倩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