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4 17:11:1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5年5月12日,评标专家张良斌(证书编号:510152920)、余志刚(证书编号:512029032)、罗泽丽(证书编号:511548049)、赵传浪(证书编号:510585986)、陈彬(证书编号:511073953)、唐登华(证书编号:51154011)、 张勇(证书编号:512807075)在参与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评标时,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张良斌、余志刚、罗泽丽、赵传浪、陈彬、唐登华、张勇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