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交通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评标专家王友茂、李静、隆贵明、陈天明、陈军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9-23 17:26:5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5年6月5日,评标专家王友茂(证书编号:512012218)、李静(证书编号:511951657)、隆贵明(证书编号:511219150)、陈天明(证书编号:511219309)、陈军(证书编号:511995641)在参与巴中经济开发区城乡冷链物流智慧化提升项目勘察、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评标时,存在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而未要求,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1条“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而未要求,影响评标结果”的负面行为。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王友茂、李静、隆贵明、陈天明、陈军的负面行为记3分,并禁止上述评标专家3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禁止期限自2025年9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交通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