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评标专家黄远明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8-20 16:33:32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4年8月20日,评标专家黄远明(证书编号:511219252)在参与射洪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大榆片区)监理评标时,存在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负面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规定,《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黄远明的负面行为记6分,并禁止黄远明六个月内(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2月1日)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 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