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评标专家王春建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8-11 18:18:28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5年7月14日,评标专家王春建(证书编号:510166388)在参与“乐山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王春建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