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评标专家刘继春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7-16 19:09:5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2年1月28日,评标专家刘继春(证书编号:510122401)在参与福锦庭院项目监理标段评标时,存在评标未主动回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规定 ,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6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负面行为。鉴于刘继春已于2025年4月1日因未参加复审被调整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不再记负面行为积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成都市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