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水务局关于评标专家李宏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7-16 18:26:3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3年5月29日,评标专家李宏(证书编号:51016432)在参与新都区斑竹园第二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评标时,存在未主动回避投标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二条“职业规范”第16项“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负面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李宏的负面行为记6分,并禁止李宏在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成都市新都区水务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