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评标专家何鹏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7-14 16:29:1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3年5月9日,评标专家何鹏(证书编号:510493999)在参与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钛材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II标段评标时,存在应当回避未主动提出回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何鹏的负面行为记6分,并禁止评标专家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12月26日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