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9 16:10:46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剑住建通〔2025〕第2号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5年2月24日,评标专家陈萍(证书编号:510134681)、张杰(证书编号:510122537)、苟金桂(证书编号:510122662)、梁春洪(证书编号:510122809)、刘智渊(证书编号:510180323)、涂洪强(证书编号:510134503)、陶昱汀(证书编号:510133592)在参与剑阁县普安老城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监理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陈萍、张杰、苟金桂、梁春洪、刘智渊、涂洪强、陶昱汀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