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6 17:44:51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3年10月31日,评标专家夏羿(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1805930)、李黎明(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4402779)、罗菊花(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1219020)、何英 (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4612106)、陈杰(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2411095)在参与市民广场人行通道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4条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上述评标专家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 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 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