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1 18:03:06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4年9月12日,评标专家杜馥吾、舒瑛、陈小琼、王智、李山清在参与射洪市人民渠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监理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错误行为,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记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杜馥吾(51137625)、舒瑛(510911489)、陈小琼(513012203)、王智(512012040)、李山清(512108553)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射洪市水利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