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1 17:15:16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2025年1月13日,在成都市新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点2024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征集第二阶段考试中,一名申请人存在夹带小抄考试作弊的行为。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第二阶段入库考试的通知》第七条明确规定,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的,不予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不得再申请评标专家资格。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决定对该名申请人作出不予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不得再申请评标专家资格的处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申请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规范有序参加考试,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