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1 17:03:01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4年8月13日,评标专家涂镇、刘永寿、郑雄、何德、何丽、颜伟平在参与“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电气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评标时,存在“未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错误行为,属于《四川省 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 分标准”第二条职业规范第15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 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涂镇(510133867)、刘永寿 (51011646)、郑雄(510134427)、何德(510189864)、何丽 (510135320)、颜伟平(510138750)的负面行为记6分。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在一个聘期内,评标负面行为积分一次记6分暂停评标6个月。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