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评标专家宋丹、周琳、毛小刚、芶荀、姚斌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17:23:58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乐交招处通〔2024〕1号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4年3月20日,评标专家宋丹(证书编号:510128032)、周琳(证书编号:513012198)、毛小刚(证书编号:512807758)、芶荀(证书编号:510134579)、姚斌(证书编号:511219053)在参与S309线沙湾区轸溪镇(轸溪村至刘沟村)段大修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5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宋丹、周琳、毛小刚、芶荀、姚斌的负面行为记6分,并禁止评标专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