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 关于评标专家赵祥、邓亚明、唐守波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7:41:4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关于评标专家赵祥、邓亚明、唐守波处理情况的通告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3年12月22日,评标专家赵祥(证书编号:51142975)、邓亚明(证书编号:510156211)、唐守波(证书编号:510134525)在参与眉山天府新区彭山区域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锦江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眉山天府新区仁寿区域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清水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违反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2013年4月修订>》第十七条第一款“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赵祥(证书编号:51142975)、邓亚明(证书编号:510156211)、唐守波(证书编号:510134525)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