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评标专家余瑶、罗鑑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6:17:5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泸发改通告202401、泸发改通告202402)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3年12月7日,评标专家余瑶 (证书编号:511219271 )、罗鑑 (证书编号:510122169)在参与泸定中学智慧综合大楼(初中部)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未按照按评分细则评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余瑶、罗鑑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