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1 17:29:5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四川省政府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工程招标项目专家抽取暨评标办理指南
一、工程招标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办理指南
(一)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1 |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word版 |
2 |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word版 |
3 |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回避单位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word版 |
4 |
《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登记表》 |
必要 |
打印件 |
纸质+电子表格 |
5 |
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6 |
项目招标文件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7 |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 |
必要 |
打印件(盖章) |
纸质 |
8 |
项目监督人员(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项目审批部门监督、业主内部监督)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
必要 |
介绍信为原件,身份证为复印件 |
纸质 |
9 |
招标人的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
必要 |
介绍信为原件,身份证为复印件 |
纸质 |
10 |
招标代理合同 |
委托招标的,为必要件 |
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
纸质 |
11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
委托招标的,为必要件 |
介绍信为原件,身份证为复印件 |
纸质 |
12 |
招标人评标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
电子评标中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的,为必要件 |
介绍信为原件,身份证为复印件 |
纸质、PDF、word |
(二)受理条件
1. 项目已经开标,投标人3家及以上,回避单位已确定;
2. 提供的专家抽取资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
(三)办理流程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流程及内容:
(1)在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预存专家劳务费;每抽取一组评标专家,预存不低于1万元。
(2)项目开标后,投标人达3家及以上且回避单位已确定的,按前述申请材料清单准备、提交、补正专家抽取资料。
(3)等候专家抽取,配合专家抽取工作(比如:变更抽取条件、配合系统故障处理等)。
(4)专家集合时间到达后,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的抽取结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留存。
2. 监督人员工作流程及内容
(1)监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资料要求在专家抽取系统中录入项目专家抽取条件等信息、抽取专家。
(2)专家抽取系统显示专家抽取条件不能满足时,会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更改抽取条件(专业、地域、数量),并签字确认。
(四)收费标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费。
(五)设定依据
1.《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
2.《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抽取管理办法》(川发改政策函〔2024〕453号)
(六)其他事项
1.专家抽取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丰德成达中心7楼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家抽取室;联系电话:028—86932031。
2.评标专家原则上应于开标开始且能确定回避名单后一小时以内抽取。若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抽取,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提供批准手续。
3.项目监督人员应全程监督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执行抽取操作,并核对抽取条件等信息的录入是否正确。
二、工程招标项目评标工作指南
(一)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1 |
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等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电子 |
2 |
评标专家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 |
/ |
3 |
评标专家CA |
必要 |
原证 |
/ |
4 |
招标人评标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
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时为必要 |
授权委托书为原件,身份证为复印件 |
纸质 |
(二)受理条件
1.项目已经完成开标;
2.成功抽取评标专家。
(三)办理流程
1.准备评标资料:
(1)开标结束后,在项目监督人员监督下,交易组织处陪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将评标资料送到评审现场门禁处,并办理交接手续。
(2)在项目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将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含投标申请书)、开标记录、文具等必需资料及用品送至项目评标室内整齐摆放;纸质标的,在评标电脑上安装评标用表格、评标报告模板、打分表等电子文档。
(3)资料摆放结束后,项目监督人员到监控室履行监督职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到交易公共区域等候。
2.评标专家进场
评标专家、招标人评标代表按以下程序进入评标室:
(1)在进入项目评标室前,需要将随身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书籍、行李存放至储物柜。
(2)在门禁处验证身份后,佩戴评标专家工作牌进入项目评标室。招标人评标代表信息未录入专家抽取系统的,持单位授权书,在门禁处现场验证身份。
3.开展项目评标
(1)项目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
a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b阅读评标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c对照投标单位核对本人是否回避,需要回避的,当场提出回避申请。
d查阅项目招标文件,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评审要求,检查招标文件是否有需要终止评标的重大差错(如有及时报告);
e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标准对投标文件、样品、演示等,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
f签署、打印评标报告和其他评标资料。
(2)项目监督人员需要开展以下工作:
a监督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发现不良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b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答评标委员会疑问,处理评标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c检查、传递评标委员会的澄清、投标人的回复;
d组织核查项目评标结果。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场所公开区域等候,组织投标人及时回复澄清或述标,处理评标中的异常情况,核查评标结果。
4.结束评标
(1)评标专家待项目监督人员确认评标结束后,关闭电脑等设备电源,退还评标专家工作牌,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抽取的专家通过验证系统离开评审区。
(2)项目现场监督人员监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清理项目资料。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开展以下工作:
a结算专家费用(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抽取的专家,在线上支付系统中确认评标时间、计付费用;其他专家现场结清费用)、餐费及隔夜评标住宿费等杂费;
b清理项目资料、用品,清点、还原交易场所的物品;
c扫描开标记录、专家抽取资料、评标报告等资料留存;
d按交易场所管理要求履行签字手续,退还工作牌。
(五)收费标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费。
(六)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6号令)
4.《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川办发〔2020〕78号)
(七)其他事项
评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丰德成达中心八楼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评审区;联系电话:028—86930276;评标专家请假电话:86727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