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7 11:57:44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1.场地预约和变更,我该与谁联系?
答:场地预约直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在交易系统进行预约。场地变更直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在交易系统进行变更。
2.如何进行项目复议?
答:项目复议,是指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需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审结果的情形。由招标人向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机构(即省发改展改革委)申请复核评审结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场地预约系统提交复议申请,同时上传项目监督部门同意复议的批复。交易受理处审核通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盖章的复议申请表在复议前一个工作日提交至交易受理处。
3.盖章的纸质隔夜评标申请何时提交至交易受理处?
答:场地预约时已确认隔夜的需在开标当天提交至交易受理处。临时隔夜请与评审处联系028-86930276。
4.当天提交的招标公告都会审核发布吗?
答:在工作日18:00前提交的公告,都会在当天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公告会注明错误原因并退回,请修改后再提交。
5.信息公告已经推送,为何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
答: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信息分为进省中心交易项目和在各市(州)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进省中心交易项目请实时关注系统中审核流程,审核通过后即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各市(州)交易中心开标项目,由各市(州)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仍未发布,请与技术支持联系:028-86744466(其他类别项目系统),028-86956809(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028-8693398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6.信息公告已经发布,但是由于特殊原因要取消,怎么办?
答:招标人(代理机构)先在交易系统中取消已预约的场地,再发布补遗澄清。
7.已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的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可以撤回吗?
答:已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均无法撤回,只能发布补遗(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8.招标代理机构到省交易中心组织开标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办理什么手续?
答:组织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包括委托合同中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至少1名专职技术人员,须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办理入场登记、领取工作牌,佩戴工作牌开展工作。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须提醒业主、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领取工作牌并配牌开展工作。
电子开标的须携带CA锁(编制招标文件且签章所用的CA锁)。
9.请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时有哪些需要注意事项?
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情况,查验要求提交的证件、证明等,凡不符合接收要求的,不予接收;对符合招标文件接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完成签收并妥善保管。
10.开标结束后,移送投标文件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整理开标资料及评标所需文件,并在项目监督人员监督下将所有资料移送到交易评审区门禁处,与交易评审处人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不得更改或毁坏开标资料,不得夹带与评标无关的资料。注意移送投标文件时需告知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
11.下载的文件为什么不能打开查看?
答:zbid招标文件需要下载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
cjz清单需要使用专业造价软件打开;Dwg图纸需要使用CAD软件打开;哪个地区的项目,使用哪个地区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切勿不要混淆使用。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相关问答
12.投标保证金怎么交纳?
答:(1)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别系统
①投标保证金现金交纳方式: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别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生成保证金虚拟账号,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前交纳至虚拟账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若以银行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单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别系统申请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单。生成的银行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单将对项目名称及招标人进行加密处理,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在线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则无需附开具的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单文件,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单开具情况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中投标保证金一览表为准。电子保函/电子保单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2)其他类别系统
①投标保证金现金交纳方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获取。注意:A.不同标段不同单位,单独获取保证金子账户,子账户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B.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领取文件后,才能进行查看。
②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其他类别交易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是否允许使用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必须明确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在线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无需附开具的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文件,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开具情况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中投标保证金一览表为准。
13.投标保证金递交需要进入系统操作吗?
答: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方式递交保证金的登录交易系统在线进行缴纳。现金转账的登录交易系统获取虚拟子帐户信息,通过转帐、电汇等方式递交即可。
14.参与工程类项目投标,现金转账交纳保证金后还需要在系统操作吗?
答:请核实转账的收款账户信息是否与参与标段的虚拟子账号信息一致,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的保证金交易系统就会在开标时显示。注意: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虚拟子账号不同。
15.我交了一笔投标保证金,能不能查一下到账没有?
答:目前只有国有产权项目可以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其他类项目未开标都查询不到账务情况。
16.投标页面有四家银行,我怎么选择?
答:任意选一家银行,根据页面显示户名,子账号,收款银行进行转账。
17.保证金缴纳第一次缴纳没有足额缴纳,可以直接补缴纳剩余金额还是要重新打全款?(保证金缴纳可以分多次缴纳吗?)
答:保证金是可以分批缴纳的,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可以补缴剩余金额。
18.投标保证金打错账号怎么办?
答:为保证能顺利参与投标,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缴纳保证金至正确的收款账户。交错的保证金需与028-84542602金融服务窗口联系,确认保证金状态,再根据实际情况递交相关材料。温馨提示:保证金打款前请核实账号是否是本项目、本标段生成的账号。
19.投标保证金怎么退还?投标人需要什么手续?
答:正常情况的保证金退还,投标人不需要来中心现场办理任何手续,只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提交退款申请即可。保证金退还时由招标人(代理机构)通过系统发起退款指令,上传经签字盖章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待终审通过后,原路径退还至投标人账户。2个工作日左右。
20.投标人询问保证金为何迟迟未退?
答:投标人先与业主(代理机构)联系核实是否已经在系统中发起退款申请。如发起退款申请后,可联系业主(代理机构)查看退还进度。2个工作日左右。
21.投标人查询收到退回的保证金属于哪个项目?
答:请联系省中心金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28-8454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