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异地评标劳务费发放及代理机构账户余额退款相关问答

发布时间:2024-05-07 14:17:36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1.评标结束后多久能发放劳务费?

答:评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发起专家劳务费发放申请并提交后按月生成批次,次月发放当月的专家劳务费。常规会在次月月底到账。

2.评标结束很久了,一直没收到劳务费?

答:一般是当月发放上一个月的专家劳务费1)确认收款账号等相关信息是否正确,建议使用一类银行卡填报信息。如您持有的是非工行的银行卡,未在对应模块填写开户行名称(需要填写支行名称);对应的解决方式:可以用您本人手机拨打银行卡开户行热线电话,核实银行卡是否属于一类卡,也可以登录我中心官网专家管理模块对收款信息进行完善2)请专家自行登录综合评标专家库,查找相关项目支付状态,“-”或无显示,代理机构未发起支付申请;“支付中”,财务处正在处理发放;“支付成功”,请查询银行信息,如未收到款项请与财务处联系了解发放情况。“支付失败”,确认收款账号等相关信息是否有误,限使用本人账号信息填报,可与财务处联系了解情况(联系电话:028-86935980

3.系统显示的专家评标时长和发放金额有错误怎么办?

答:系统上暂停支付确认,联系项目主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代理公司协助处理。

4.远程异地项目完成后,多久能收到账户余额退款?

答:项目结束后由代理机构自行发起退款申请并提交相关电子文档,待交易评审处审核通过后流转至财务处,完成流程后财务处退还。目前按批次发起审核预估15天左右。

5.为什么预扣劳务费有时是招标人/代理机构,有时又是抽取专家的交易中心呢?

答:若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申请异地调度时,需招标人/代理机构先预存劳务费,提交抽取专家的交易中心审核,才能启动抽取;若是抽取专家的交易中心新建的调度项目,是由当地的交易中心进行劳务费预扣。

6.招标人/代理机构申请余额转出后,填写的银行信息有误,怎么修改呢?

答:首先判断招标人/代理机构提交的余额转出申请是否审核,若未审核,招标人/代理机构可撤回申请,重新填写相关信息;若已审核通过,需要修改填写的银行信息,这个情况按照系统流程,是要省中心支付后,在系统里回传支付结果,才能再次提交申请余额转出。

7.线上支付的项目专家评标结束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如何支付评标专家的劳务费?

答:当评标地的交易中心对所有评标人员(包含专家、业主代表)进出场操作,项目状态为已结束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可登录系统“劳务费管理”版块找到待扣款的项目进行专家酬劳确认操作,确认支付的劳务费金额无误后,点击“余额扣款”即可实扣劳务费。

注:评标专家劳务费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劳务费是以当月评标次月生成数据信息(以招标人/代理机构是否进行了劳务费实扣操作的时间为准),再由省中心评审处推送数据至财务处,再由财务处支付导出的劳务费数据。

8.我是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晚上11点才结束评标,劳务费如何扣除呢?

答:系统中按照《四川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对当天22时至次日9时的休息时间不计算劳务费,在操作专家酬劳实扣时,需要招标人/代理机构请根据评标现场实际情况填写“评标时长信息确认”内容。如晚上11点结束评标,那么在评标时长里填写60分钟,确认后进入下一步操作即可。注:无需增加评标时间则填写数字0,若需缩短评标时长则直接填写负数,如-60,就是减少1小时的评标时长。额外评标时长的填写是针对该项目的所有评标专家。

9.线上支付项目,抽出了评标专家,因故(不是评标专家的原因)该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招标人/代理机构如何支付费用呢?

答:需要当评标地的交易中心对该组评标专家进行出入场的操作(评标专家不会有缺席记录,评标专家担心缺席记录过多影响后期的考核),确保项目评标已结束并完成全部专家出入场,然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在专家酬劳确认界面里选择“特殊费用结算”,根据现场时间情况选择结算方式,如:仅支付交通费、仅支付补偿费、仅支付补偿费和交通费、仅支付回避费和交通费、不支付任何费用等。

10.由于评标现场的各种原因,现场支付了部分评标专家的评标劳务费,其余的评标专家费用怎么结算呢?

答:招标人/代理机构在专家酬劳确认界面里对已经现场支付评标劳务费的专家点击“特殊费用结算”,选择“不支付任何费用”后,那么该专家的在系统里显示的劳务费金额变为0,确认金额无误后,即可进行余额扣除(即劳务费实扣)。

11.为什么我没有收到专家劳务费,但是短信显示支付成功?

答:请与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6935980提供您的姓名、银行卡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查询后将及时反馈您。

12.代理机构预存专家劳务费后,发现转错账号了,如何申请退款?

答:请提供代理机构的公司名称、银行卡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查询后将及时反馈您。如果是您的确转错了账号,转入我们中心的基本户,那就请您联系评审处代为提交退款申请,待退款审批流程走完,我们会及时进行退款处理。(财务处联系电话:028-86935980、评审处联系电话:028-86932031

13.为何我们的专家劳务费剩余款项申请了,迟迟没有退款?

答:异地评标系统因为去年底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出现一些功能模块未尽完善,为防范财务风险,须等待系统完善后再进行后续退款工作,现在我们正积极处理前期的退款申请,待处理完成,时效性会大大提升,谢谢您在这期间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目前按批次发起审核预估15天左右。

14.为何专家劳务费的税费与我自行计算的不一致?

答:专家劳务费涉及税费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的,前期试运行期间,的确存在超过一个月累计计算应纳税额的情形,但专家劳务费涉及个税实行预缴制,待明年个税汇算时这部分税费也是实行多退少补,并且异地评标工作运行到现在,已经完成前期的专家劳务费支付工作,后面就按照当月评标,下月发放劳务费,下下月进行涉税申报代扣。

15.专家反馈劳务费中的交通费不应该扣税?

答:应该扣税。一是个税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没有表明交通费属于免税项目,按照目前异地评标涉及专家劳务费发放工作没有指明需要单独进行财务处理,我中心是以劳务费发放的形式来进行发放的;二是可以跟税务热线12366反馈该意见,如果税务主管机关有对这问题有新的解释,也请及时反馈我们,我们将及时收集意见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

注:凡涉税问题只做参考,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