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上线试点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9 16:17:37    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川公管办发〔20172号)工作安排,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将于近期试点上线运行,现将试点运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运行的范围和时间

  为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电子招标,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定于2019128日上线运行。泸州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招标作为试点项目纳入电子招投标系统运行,其余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仍按原规定执行,待系统运行基本稳定后,再统一纳入电子招投标系统运行。

二、系统运行相关准备工作

(一)网员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

   参与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相关单位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进行网员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名章,并同步完成单位绑定。办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网上在线办理业务,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办事指南中《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员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手册》。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操作流程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后,进入四川省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新建项目信息,并按系统要求完成项目注册、招标项目等信息填报,凭数字证书使用招标文件制作模板制作招标文件,登录系统后进行网上场地预约、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电子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办事指南中《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三)投标人操作流程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后,进入四川省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补遗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网上提问。投标人应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可线下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办事指南中《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三、试点运行的有关事项

(一)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及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统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中发布。

(二)招标文件、补遗书备案

   根据《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729号)的规定,试点项目招标文件、补遗书仍采用后备案方式,即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中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补遗书后1个工作日内,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内原样打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补遗书纸质文件,按规定送至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具有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和备案的纸质版招标文件(补遗书)应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标文件(补遗书)为准。招标人不得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施网上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解释,均须通过补遗书方式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通过注册并审核通过后的账号、密码或已激活的数字证书登陆系统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补遗书,并可在系统中提问。试点项目上线运行期间将采用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并行方式,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均采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同步递交。即:投标人按《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文件制作说明离线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其中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须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通过数字证书加密上传。同时将生成的未加密的第一信封和未加密的第二信封电子文件拷贝,并同步打印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纸质文件。第一信封、第二信封纸质文件和未加密电子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后同步递交至开标现场。第二信封未加密电子文件仅作为电子开标读取数据所用。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已加密的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未按规定加密的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将拒收。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应按上述步骤另行拷贝相应的未加密第一信封电子文件,并同步打印第一信封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和现场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收。

(四)开标及评标

   第一信封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以数字证书在线方式开标,并进行电子评标;第二信封通过导入非加密电子文件的方式开标,如第二信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评标将依据纸质文件进行。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单位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第一信封的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携带错误或未携带,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将临时提供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做相应处理。

   开标现场若个别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非投标人原因),开标现场可导入投标人的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系统判断现场导入的非加密文件与投标人开标前上传的加密文件是否一致,为同一文件的,视为上传的非加密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做相应处理。

   开标现场若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能解密的,则视为非投标人原因),可改用纸质文件开标。纸质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含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装订。纸质文件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因纸质文件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不一致影响评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由招标人采用纸质文件的方式发送,暂不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送。

(六)招标工作报告备案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具体负责该项目行政监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对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评标的,评标报告(含附表)应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原样打印,与招标工作报告所需其他资料装订成册后以纸质文件方式报备。

四、试点运行保障措施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行期间,招标、投标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的,可致电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咨询服务热线电话400-928-0095。对数字证书办理有疑问的,可咨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8-86744466。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递交有疑问的,可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问,或通过电话向招标人咨询,但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解释和修改均须通过补遗书方式予以确认。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解释未纳入补遗书的内容均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省政府政务服务和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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