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24]7号)

发布时间:2024-03-29 00:00:0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出让人委托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5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拍卖起叫价及总价(元/平方米、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拍卖出

让时间

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人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持证准用

面积()

及方式

1

XD2023-18211/251

新都区大丰街道甫家社区5

22520.80

33.7812

商业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

商服40年、住宅70

322514526

2906

2024042410

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521平方米且不大于45041平方米(兼容的二类住宅建筑面积不小于该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39%且不大于49%

40%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610米。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5.4558

指标证书

成都市新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刘延强:

028-83971040

13980783379

2

SLG-07-2024-008

双流区怡心街道双塘社区二组

42053.52

63.0803

住宅用地

70

1060089153

18000

不小于42054平方米且不大于84107平方米(1.0<容积率≤2.0);

不大于20%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高度应满足区域城市设计要求,且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应满足航空限高的要求,若要突破限高须取得机场管理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复。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不低于6层)。

二类住宅用地

63.0803

指标证书

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杨旸:

028-85826150

13980872198

3

SLG-07-2024-006

双流区怡心街道双塘社区6组、高峰社区3

30017.68

45.0265

住宅用地

70

1230055382

12000

不小于30018平方米且不大于45026平方米(1.0<容积率≤1.5

不大于30%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高度应满足区域城市设计要求,且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应满足航空限高及通导限高的要求,若要突破限高须取得机场管理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复。

二类住宅用地

45.0265

指标证书

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杨旸:

028-85826150

13980872198

4

SLG-07-2024-009

双流区怡心街道高峰社区3组(原华阳街道一心村13组,正兴镇云龙村5组)

56695.98

85.0440

住宅用地

70

12300104603

21000

不小于56696平方米且不大于85043平方米(1.0<容积率≤1.5

不大于30%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高度应满足区域城市设计要求,且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应满足航空限高及通导限高的要求,若要突破限高须取得机场管理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复。

二类住宅用地

85.0440

指标证书

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杨旸:

028-85826150

13980872198

5

PD2023-12

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丛社区3

43196.23

64.7943

住宅用地

70

470040604

8200

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

不大于20%

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东南侧位于望从祠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区域建筑高度应不大于15米,住宅建筑层数应大于3层。

二类住宅用地

64.7943

指标证书

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袁敬枚:

028-87862163

18884361726

二、本次拍卖宗地采取“竞地价”方式进行拍卖,具体详见出让文件。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宗地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意向竞买人报名竞买的每宗宗地须提交四份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在提交《竞买承诺书》时,须一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四、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意向竞买人报名参与宗地竞买,须提供《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和《关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报告》(须带二维码,以下简称《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作为《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的附件,竞买人每报名一宗地须对应提交一份《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2年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情况的公告》(川注协〔2023〕1号)明确的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审查报告》中除封面外的首页须按模板明确审查意见。对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本公告要求或出让合同约定,取消意向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取消土地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市的土地招拍挂活动,并在市住建局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给予信用扣分。

五、参与本次土地竞买的意向人在现场提交竞买申请书领取竞价号牌时,须一并提交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和《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及相应附件),作为取得竞买资格及领取竞价号牌的要件。(《竞买承诺书》、《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审查报告》审查意见页模板、川注协〔2023〕1号文,下载地址:https://www.cdggzy.com/)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查阅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并于2024年4月2日起下载出让文件。

七、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按所竞买宗地对应金额足额缴纳。已注册为网上报名用户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24年4月23日16时之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2024年4月23日16时30分之前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土地交易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

八、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应按照《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要求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指标购买咨询电话:028-8598700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详 情 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https://dnr.sc.gov.cn)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s://mpnr.chengdu.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8-61889270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28-61889199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14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329

 

竞买承诺书.pdf

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及关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报告(模板).pdf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2年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情况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