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医院(乐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乐至县人民医院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30 15:33:5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5000040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人民医院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乐至县帅兴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千业路96-9—96-18号 47,982,176.82元 98.82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瑞峰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清泉铺街153号 61,669,823.18元 99.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检验试剂、耗材和配套设备一):

服务类(乐至县帅兴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4010100 C04010100 综合医院服务 检验试剂、耗材和配套设备一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三年,合同根据考核结果一年一签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检验试剂、耗材和配套设备二):

服务类(四川瑞峰药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4010100 C04010100 综合医院服务 检验试剂、耗材和配套设备二 乐至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三年,合同根据考核结果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合同金额用完,服务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兵(采购人代表)何伟唐成志梁静沈黎明李原松郭燕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各包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约定,以成交金额为基础,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杉板桥支行
帐    号:4402007409000027558
转账事由:采购编号+项目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156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4.49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管部门为:乐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18190292717,联系地址:资阳市乐至县松林街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人民医院(乐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

地址:乐至县迎宾大道405号

联系方式:028-23332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号东广科创中心6层

联系方式:028-83515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煜林

电话:028-83515382

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30日


相关附件:
乐至县人民医院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N512022202500004020250512002)-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乐至县帅兴商贸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瑞峰药业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