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加强全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项目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5 17:27:02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004

二、项目名称:2025年加强全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项目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香城南路180号1栋7层703号 10,570,000.00元 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5040100 公共安全服务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加强全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项目采购 完全理解并执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期内,符合年度验收合格、年度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能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新勇夏萍熊英吉高静张旭李智敏(采购人代表)王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75000.00元(柒万伍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4210200009449[2025]00005。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627,200.00元/年,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三倒拐1号

联系方式:028-83912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 199号1栋11层1117号

联系方式:028-61062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曹女士

电话:028-61062777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5日


相关附件:
2025年加强全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项目采购(N510114202500000420250103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