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9 17:40:47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2024年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034

项目名称:2024年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9,687,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9: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1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1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1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1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1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1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1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19: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采购包12:无

采购包13:无

采购包14:无

采购包15:无

采购包16:无

采购包17:无

采购包18:无

采购包19: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2: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3: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4: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5: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6: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7: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8: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9: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10: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11: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12: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13: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14: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15: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16: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17: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18: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采购包19: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本项目供应商主体不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暂不允许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第十条(五)款、第二十条要求,距离开标日期前180天或更早通过成果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尚未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其承担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省锦江区龙兴大道静宁路与国槐交叉口西南60米华新公交大厦1601

开标地点:四川省锦江区龙兴大道静宁路与国槐交叉口西南60米华新公交大厦16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00024210200048515[2024]07628];

2.本项目预算金额::16968.78万元,本项目分包采购:其中采购包01:3448.30万元;采购包02:2698.00万元;采购包03:2497.29万元;采购包04:1005.12万元;采购包06:364.48万元;采购包07:2123.32万元;采购包08:1116.88万元;采购包09:509.28万元;采购包10:426.69万元;采购包11:362.84万元;采购包13:749.24万元;采购包14:37.89万元;采购包15:252.11万元;采购包16:119.91万元;采购包17:55.07万元;采购包18:223.78万元;采购包19:102.46万元;

3.品目编码及名称:C99000000其他服务;
4.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5932;028-86723190,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

联系方式:028-87036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555号1栋3层6号

联系方式:19180657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9180657443

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9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